劳动标准体系作为国家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体系框架和内部结构与其他领域标准体系具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同时,又具有其自身的--定特殊性。与其他领域标准体系一样,劳动标准体系是一个多维结构。一般而言,其他标准体系--主要指工业标准体系,可以划分为三维(领域、级别、种类)结构,或划分为六维(领域、级别、种类、层次、序列、隶属)结构。劳动标准体系由于其领域的多样性,既有自然属性标准,又有更多的社会属性标准,其各种标准相互之间的隶属关系不大,具有序列、层次关系的也不很多,因此,可以将劳动标准体系划分为一个三维结构,即专业、种类和级别。
第一维专业是指劳动领域内的专业划分,这是依据劳动领域的多样性所确定的。可以划分为就业、工作条件、劳动关系调整、职业技能开发、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劳动行政管理等多种劳动专业。这些专业中的重复性事物、概念和行为就是劳动标准的对象,通过对这些对象制定劳动标准,就形成了各该专业的劳动标准系统。若干劳动专业的劳动标准系统的组合,就构成了专业维,用x轴来表示。
第二维种类是指劳动标准的表现形式种类。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基础类劳动标准,比如专用劳动标准术语、符号、代码、图形、标志等。二是管理类劳动标准,比如劳动管理目标标准、劳动管理项目标准、劳动管理程序标准、劳动管理方法标准等(或者也可以把管理类劳动标准按效力层次划分为法规类劳动管理标准、规范类劳动管理标准)。三是工作类劳动标准,比如用人单位内的部门劳动工作标准、岗位劳动工作标准,包括劳动工作目的、范围,工作程序、工作责任和权利、工作质量要求和效果等。四是技术类劳动标准,比如锅炉、压力容器的产品安全标准,劳动安全标准,劳动卫生标准,工伤评残标准等。其他类劳动标准,指上述几类劳动标准包括不了的劳动标准。在以上几类劳动标准中,应是管理类劳动标准数量多、范围广,但目的的现实情况是技术类劳动标准发布最多。这儿类劳动标准构成厂种类维,用Y轴来表示。
第三维级别是指各种劳动标准适用的层次范围。反映制定和发布劳动标准的机构的级别。按国家标准体系的级别划分,劳动标准可划分为国家级、行业级、地方级和企业级四个级别。但由于劳动标准体系所具有的目的复合性、结构复杂性、领域多样性等特征,因而其四个级别的相互关系与工业标准等具他标准体系中四个级别的相互关系不同。其中,国家级劳动标准,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国家劳动行政部门和国家标准化机构通过法定或行政程序制定、发布的在中国范围内适用的劳动标准。行业级劳动标准,是指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的在中国某行业范围内适用的劳动标准,但在相应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地方级劳动标准,是指由各级地方立法机构和地方政府以及地方标准化机构制定、发布的在该地区内适用的劳动标准。其中,地方立法机构和地方政府颁布的劳动标准可高于国家颁布的相应劳动标准;由地方标准化机构颁布的劳动标准,在相应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企业级劳动标准,是指由企业制定、发布的在本企业内适用的多种形式的劳动标准。这四级劳动标准构成了级别维,用z轴来表示。概括而言,x轴专业维、Y轴种类维和Z轴级别维构成了劳动标准体系的三维结构图。
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是什么
1、按表现形式分为法规类劳动标准、技术类劳动标准、规范类劳动标准;
2、按层次分为国家级劳动标准、行为级劳动标准、地方级劳动标准和企业级劳动标准;
3、按作用分为强制性劳动标准、推荐性劳动标准和约束性劳动标准。
4、按属性分为社会属性劳动标准和自然属性劳动标准。
5、另分为法定标准(国家标准、行为标准和地方标准)和用人单位标准。
劳动标准是指对劳动领域内的重复性事物、概念和行为进行规范,以定性形式(如文字描述)或者以定量形式(如数据、图表)所作出的统一规定。
国际劳工组织中对于会计行业的劳动标准是什么
1、劳动安全卫生有以下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且在使用进口的劳动防护用品时,其防护性能不得低于我国的相关标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改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进口的劳动防护用品,其防护性能不得低于我国相关标准。 第八条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会计行业的劳动标准是指对劳动领域内的重复性事物、概念和行为进行规范,以定性形式(如文字描述)或者以定量形式(如数据、图表)所作出的统一规定。它以涉及劳动领域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并决定,或由有关方面批准,以多种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特点
第一,劳动标准是对劳动者、劳动过程、劳动条件和劳动关系以及相关管理活动等方面的重复性事物、概念和行为作出的统一规定,所谓“重复性”,是指任一事物、概念和行为反复多次出现的性质,比如任何劳动者进行同类劳动都需要具备相应劳动能力和技能水平;又如流水线作业的劳动者千百次从事同一项劳动:再如同类恶劣自然条件下引发安全事故的客观因素是一样的:还如所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其程序都是重复出现的等等。劳动标准就是对这些重复出现的事物、概念和行为,找十其规律性开作出的统一规定。非重复性事物、概念和行为,即使作出规定,也不是劳动标准。
第二,劳动标准的制定方式是多种多样的。由于劳动标准对象分为十类,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属性,具自然属性又与人体有关,不同于产品类标准的对象只具有自然属性中的物理、化学等性质,因而不能采用单一方式制定,尤其不能单一地采用技术办法制定劳动标准。而必须从劳动标准对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出发,对不同类型的劳动标准对象采取不问的制定标准的方式。有的由立法机关制定,比如关于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的劳动标准;有的由标准化机构制定,比如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有的由劳动关系双方协商制定或者由用人单位一方制定,比如集体合同中的有关劳动标准,企业规章制度中的有关劳动标准等。
第三,劳动标准的制定以劳动领域的自然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及其实践经验为基础。进入21世纪,劳动工具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劳动者与劳动资料相结合的程度、程序也越来越科学,劳动力素质也日益提高,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调整的经验也越来越丰富,有关劳动科研理论也日益成熟。这些都为劳动标准的制定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和实践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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