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福步贸易网!
关注我们
service@fubuwang.com
全部产品分类
国家林业局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和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https://www.fubuwang.com 2024-02-25 08:48:58 来源:网络
核心提示:国家林业局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和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4年4月11日国家林业局令第10号公布)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和林业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并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推进依法行政等实际工作,我局对原

国家林业局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和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4年4月11日国家林业局令第10号公布)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和林业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并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推进依法行政等实际工作,我局对原林业部、国家林业总局和国家林业局发布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国家林业局2004年3月31日第一次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国家林业局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附件1)所列的部门规章,废止《国家林业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所列的规范性文件。其中,涉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已分别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

附件:1.国家林业局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

2.国家林业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国家林业局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2件)

序号 令号名称颁布机关 1林业部令第1号林地管理暂行办法林业部2

林业部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林木种子管理

实施细则林业部

^^国家林业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41件)

序号 文件号名称 发布机关1

濒办字

[2002]7号国家濒管办关于更新CITES附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濒危物种管理

办公室2

办安字

[2001]41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印发《国家林业局处置特大森林火灾事故

预案(修订)》的通知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3

办场字

[2001]29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林木品种国家级审定报审工作

的通知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4

办场字

[2001]87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的紧急

通知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5

濒办字

[2001]1号关于修订《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通知

国家濒危物种管理

办公室、海关总署6

林传字

[2000]11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扑火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林业局

7

办造字

[2000]72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印发《退耕还林还草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

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8

林资发

[2000]522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松香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

9

办安字

[2000]18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印发《国家林业局处置特大森林火灾事故

预案(修订)》的通知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10

濒办字

[2000]13号国家濒管办关于执行修订后的《公约》附录的通知

国家濒危物种管理

办公室11

林基发

[2000]103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稽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

12

林基发

[2000]290号国家林业局关于立即纠正违规使用预防松材线虫财政专项

资金问题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

13

林计发

[2000]527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资

金拨付工作的通知国家林业局

14

林资发

[1999]171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重点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和全

国重点生态工程区森林资源现状调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林业局

15

林资发

[1999]15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冻结征占用林地期间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批

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林业局

16

林资发

[1999]249号国家林业局关于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冻结各项

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家林业局

17

办策字

[1999]68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印发《国家林业局法律审核事务暂行规

定》的通知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18

林计发

[1999]126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项

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林业局

19

林计发

[1999]304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天然林保护经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的通知国家林业局

20

林造通字

[1998]11号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护林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

21

林资通字

[1998]28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跨世纪保卫绿色行动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

22

厅研字

[1998]172号关于林业部发布行政法规、规章的办法的通知

林业部办公厅

23

林人通字

[1998]32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普通林业中等专业学校林业专业等16

个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国家林业局

24

厅场字

[1998]47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审批进口种子苗木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5

林宣通字

[1998]113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新闻报道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2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等要求,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现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等9件规章(见附件1)和《关于颁发〈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规定〉的通知》等143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

本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主 任:何立峰

2017年12月27日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9件)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布部门1

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的

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的通知计标[1985]352号

国家计委、中国人民建设

银行2国家粮油仓库仓储设施管理试行办法商储[粮]字[1992]211号商业部3关于发布《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煤办字[1995]151号煤炭工业部4

关于发布《并网核电厂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定》的通

知电安生[1997]239号

电力工业部

5关于发布《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797号国家计委6

印发《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

资料行为的处罚办法》的通知计价检[2000]226号

国家计委

7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国家计委等4部委第31号令

国家计委、财政部、环保

总局、国家经贸委8农药生产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9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部委第4

9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

局、质检总局

附件2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43件)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布部门1关于颁发《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条例》的通知能源电[1988]18号能源部2

关于颁发《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规定》的通知

能源节能[1990]11

49号能源部

3

关于颁发《能源部电力企事业单位抗震防灾工作规定》的通知

能源办[1991]253

号能源部

4

关于查处乱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价检字[1991]561

号国家物价局

5

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的通知

价费字[1992]112

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6

关于发布测绘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价费字[1992]176

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7

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

知价费字[1992]179

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8

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林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

知价费字[1992]196

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9

关于收养登记收费的通知

价费字[1992]349

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10

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新闻出版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的通知价费字[1992]402

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11

关于瓦楞纸箱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复函

价费字[1992]317

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12

关于对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收费的复函

价费字[1992]618

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13

关于溶解乙炔等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复函

价费字[1993]135

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14

关于药品行政保护收费的复函

价费字[1993]143

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15

关于中药品种保护审评收费的通知

价费字[1993]178

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16

关于制止新疆自治区擅自征收铁路建设费的通知

计物价[1993]1254

号国家计委

17

关于废止《关于自筹投资认购重点企业债券的紧急通知》等文

件的通知计办政研[1993]55

0号国家计委

18关于调整水电工程设计阶段的通知电计[1993]567号电力工业部19关于中沧输气管线输气费的批复计价格[1994]55号国家计委20

关于发布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收费办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计价格[1994]794

号国家计委、财政部

21

关于发布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计价格[1994]795

号国家计委、财政部

22

关于发布国境卫生检疫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计价格[1994]796

号国家计委、财政部

23

关于调整药品审批、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

计价格[1995]340

号国家计委、财政部

24

<br

农业税什么时候取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31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加快我委法治机关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决定废止《关于颁发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等30件规章(见附件1)和《关于试行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几个规定的通知》等1031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主 任:徐绍史

2016年1月1日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共30件)

序号 文件名称文号及时间发布部门 1

关于颁发《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

理办法》的通知计资[1983]116号 1983年2月2日

国家计委

2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的通知计建[1990]1215号 1990年8月18日

国家计委

3

国家物价局发布《关于委托职工价格监督检查

组织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价检字[1990]811号 1990年10月10日

国家物价局

4

关于颁发《电力工业发供电企业计量工作管理

规范》等三个规范的通知能源政法[1992]955号 1992年10月4日

能源部

5

关于颁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的通

知电建[1995]36号 1995年1月19日

电力工业部

6

关于颁发《核电站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审批程序

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电计[1995]202号 1995年4月7日

电力工业部

7

关于印发《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规定》

的通知国经贸运[1995]466号 1995年8月31日

国家经贸委、铁道部、交通部、公安部、农业

部、建设部、劳动部8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5]1628号 1995年10月24日

国家计委

9

关于印发《电气化铁路配套电力工程管理办法

》的通知计建设[1995]1954号 1995年11月14日

国家计委

10

印发《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

定》的通知计建设[1996]673号 1996年4月6日

国家计委

11

关于发布《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的通

知电计[1996]280号 1996年4月26日

电力工业部

12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令[1996]第6号 1996年8月21日电力工业部13

关于印发《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初步可行性研

究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试行)》的通

知电计[1996]737号 1996年11月13日

电力工业部

14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令[1996]第9号 1996年12月2日电力工业部15

国家计委、财政部印发《关于中央级“拨改贷

”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实施办法》

的通知计投资[1996]2801号 1996年12月5日

国家计委、财政部

16

关于印发《关于实施电力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电建[1997]79号 1997年2月5日

电力工业部

17

关于颁发《电力行业一流供电企业考核标准》

(试行)的通知电安生[1997]53号 1997年2月13日

电力工业部

18

国家计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体

系认证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质量体系认证收费

标准(试行)》的通知计价费[1997]698号 1997年4月24日

国家计委、国家技术监督局

19

关于印发《铁路货物延伸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

收费项目及清理整顿铁路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

费》的通知计价管[1997]2272号 1997年11月17日

国家计委、铁道部

20

关于全面推行电力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

的通知电综[1998]115号 1998年3月9日

电力工业部

21

印发《关于中央级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本息余

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计投资[1998]815号 1998年5月12日

国家计委、财政部

22

关于印发《水电工程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

知国经贸电力[1999]72号 1999年2月2日

国家经贸委

23

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质量管理

办法》的通知计基础[1999]382号 1999年4月7日

国家计委

24

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验收规定

》的通知计基础[1999]383号 1999年4月7日<br

中国全面免除农业税时间是2006年1月1日。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经表决决定,《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同日,前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6号主席令,宣布全面取消农业税。

减免的内容包括什么

政策明确规定,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以及参与农村流通时应享受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方面的优惠。对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凡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且已征收农业税、牧业税的,对其所得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提高了个人、个体工商户和销售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明确了取消农业特产税后,对减征、免征农业税或牧业税地区的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林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上述4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那么到底哪些属于农业产品范围呢?在《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上是这么定义的: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其实,“农业产品”也只有在较为严谨的税收法规中作出过定义,而且有所特指,即为列举项目中的“初级产品”;虽然在一些税收法规和税收实务中常有“农产品”一词,却没有对“农产品”作出过明确的定义。所以,我们要搞清楚两个问题:一是“农产品”和“农业产品”到底是否等同?二是“农业产品”中的“初级产品”又如何理解

事实上,在日常经济生活中使用的“农产品”只是通俗的说法,没有严密和清晰的定义界限,范围比较宽泛;通常情况下,税收法规和税收实务中的“农产品”就是“农业产品”的替代词(相当于“农业产品”的简称),但在具体适用时一定有所特指,如“初级农产品”、“免税农产品”等。“农业产品”是在国民经济领域和法律层面使用的概念,在表述和使用上具有“规范和标准”的色彩,在具体适用时往往也会出现特指,范围较狭隘。简单点说,二者在税收环境中等同,税收环境与其他环境相比较则不一定等同。不少农业生产者就是因为有此误区,而蒙受了利益损害,觉得有些冤屈。

对于“农业产品”中的“初级产品”,税法中使用了分类列举法:如植物类中的茶叶,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是初级产品,但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就不是;花生,未经炒制过的是初级产品,而炒制后就不是;苗木,只要活着就—定是初级产品。所以,在实务中大致可以这样理解:凡是鲜、活、生或者只是经过简单初加工的农业产品往往是初级产品,但到底是不是,仍只能以法规的列举为准。

怎样才能正确获得农业产品税收优惠

要正确获取农业产品税收优惠,理解和记住三个要领,并且能做到就行,那就是:纳入税务管理是前提,规范经营、正确核算是核心,按时报备是关键。

纳入税务管理的标志是办理税务登记,并按规定开始纳税申报。税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都要办理税务登记,而且不管是否有税收减免,都要正常进行纳税申报,否则,所有的减免税都不成立。这是一个不能越过的大前提。

对农业产品行业的减免税管理来说,除了上述普遍适用所有纳税人的规定外,还有专门针对方便农民办税的规定,核心是对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农业产品的税务管理,允许其将纳税申报、税收减兔与发票开具三者—次性即时办理完毕。

扩展资料:

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2006年2月22日国家邮政局发行了一张面值80分的纪念邮票,名字叫做《全面取消农业税》,以庆祝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在我国沿袭两千年之久的这项传统税收的终结。作为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停止征收农业税不仅减少了农民的负担,增加了农民的公民权利,体现了现代税收中的“公平”原则,同时还符合“工业反哺农业”的趋势。从1992年开始,中国改革开放正式对农业体制进行改革,2006年废除延续千年的农业税,标志中国进入改革开放转型新时期。

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1958年6月3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6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

全国的平均税率规定为常年产量的15.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率,在征收农业税(正税)的时候结合各地区的不同经济情况,分别加以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林业局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和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1.本站部份内容系网友自发上传与公开信息收集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版权归属原平台(作者)所有,版权争议与本站无关;
2.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福步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福步网
3.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service@fubuwang.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谢谢。

 
福步贸易网  |  公司简介  |  意见建议  |  法律申明  |  隐私政策  |  广告投放  |  如何免费信息发布?  |  如何开通福步贸易网VIP?  |  VIP会员能享受到什么服务?  |  怎样让客户第一时间找到您的商铺?  |  如何推荐产品到自己商铺的首页?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5082249号 |  m.fubuwang.com